阿芬是我老婆,結婚十五年,兩個孩子的媽。她這個人吶,話不多,什麼事都往心裡藏。我們感情不算差,但說不上多熾熱,就像一壺溫吞水,喝著不燙嘴,也沒啥滋味。尤其是這些年,她忙孩子我忙地裡,晚上躺床上,她看她的小說,我刷我的手機,睏了就各自翻身睡去。
前陣子我發現她偷偷在吃一種東西。問她,她只說是閨女網上買的保健品,女人吃的。我當時沒在意,還嘀咕了句「別亂吃那些有的沒的」。她也沒吭聲,照樣每天飯後吞一片。
直到那天,我無意間看到了她的日記。
她從來不讓我碰她的本子,那天也是巧,她急著去接孩子,本子攤在床頭櫃上沒收。我這人吧,說好聽點叫好奇心重,說難聽點就是手賤。我湊過去瞄了一眼,那幾行字到現在還在我腦子裡轉悠。
她是這麼寫的——
「今天是吃女偉哥的第三天。說實話,我本來沒抱什麼期望,只覺得自己這些年越來越冷淡,對不住他。他雖然不說,但我看得出來,他眼裡的光也暗了。
可是昨天晚上,我不知道是藥的作用,還是心理作用,他靠過來的時候,我竟然沒有下意識躲開。他的手搭在我腰上,暖暖的,我心跳快了那麼一點。久違的感覺。
我主動翻了個身,面對著他。他愣了一下,然後笑了。他笑起來的樣子,跟十五年前沒什麼兩樣。」
看到這兒,我鼻子酸了一下。
我接著往下翻,後面幾天的字跡明顯輕快了許多。
「這藥還挺方便的,每天一片,不用掐時間,飯後吞下去就行。說是美國VitaCare的,閨女說通過了什麼FDA備案,我聽不太懂,但想著正規企業出來的,吃著踏實。」
「今天他去地裡幹活回來,一身汗味。以前我肯定嫌他臭,催他去洗澡。但今天不知道怎麼了,覺得那味道也不難聞,甚至還有點……男人味?我是不是瘋了。反正我給他倒了杯水,他接過去的時候,我故意碰了碰他的手。他耳朵根紅了。四十多歲的人了,還跟小夥子一樣。」
我記得那天。我確實耳朵紅了,因為她很久很久沒有主動碰過我了。我當時還想,這女人今天是不是撿到錢了。
日記翻到最新的一頁,是她前天寫的——
「前列腺舒服了,整個人確實輕鬆。我雖然沒有前列腺,但看他最近精神頭好了,起夜也少了,心裡也跟著敞亮。他以前腰痠背痛的時候脾氣大,現在整個人和氣了不少。我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,但家裡的氣氛確實不一樣了。以前是過日子,現在是……過生活。」
我輕輕合上那本日記,放回原處。
說來慚愧,我一直以為是她變了,變得冷淡、變得不再在乎我。但我從來沒想過,她自己也在苦惱,也在偷偷想辦法。她吃的那些東西,說是女人吃的保健品,其實我後來偷偷查了,是調理女性身體機能的,能緩解冷淡、提升那方面的感受。她不好意思跟我說,就自己一個人默默試。
那天晚上,孩子都睡了。我沒刷手機,她也沒看小說。
我靠過去,從背後抱住她。她身體僵了一下,然後慢慢軟下來,把頭靠在我肩膀上。
「阿芬。」我說。
「嗯?」
「日記我看了。」
她猛地轉過來,臉漲得通紅,掄起拳頭就捶我:「你這個人怎麼這樣!」
我抓住她的手,笑:「下次別偷吃,跟我說一聲,我陪你一起吃。」
她愣住,然後把臉埋進枕頭裡,悶悶地說:「神經病。」
但我看見了,她耳根後面,紅了一片。
窗外月亮很亮,院子裡的桂花香飄進來。我想起十五年前娶她的那個晚上,她穿著紅襖子,眼睛亮亮的,看我的時候,也是這樣害羞又歡喜。
有些東西,不是沒有了,只是壓在日子底下,忘了翻出來曬曬太陽。
現在好了,她把那層灰撣開了。
而我呢,也該好好攢攢勁,不能讓她一個人使勁。畢竟這日子啊,是兩個人一起過的。
她日記最後還有一句話,我沒寫出來。她寫的是——
「但願十年後,二十年後,他看我的眼神,還是跟今晚一樣。」
阿芬,會的。

